什麼是專利?
- 當任何人有人發明或創作,為維護其權益,向該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通過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之規定,而授與專利權,這種權利就是專利權。
- 物品專利權人在一定期間專有有排除公眾人士其同意而製造,販賣,為販賣之要約,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權;方法專利權人專有排除他人同意其同意而使用該方法及使用,販賣,為販賣之要約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
專利種類有幾種?
何謂發明?
發明是指利用自然界中固有的規律所產生之技術思想的創作,以產生功效,解決問題,達成所預期的發明目的。發明必須具有技術性(technical character),即發明解決問題的手段必須是涉及技術領域的技術手段。申請專利之發明具有技術性,才符合發明之定義;因此,申請專利之發明不具有技術性者,例如單純的發現、科學原理、單純的資訊揭示、單純之美術創作等,都不符合發明的定義。
何謂新型?
新型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佔據一定空間的物品實體,且具體表現於物品上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亦即新型係指基於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所製造出具有使用價值和實際用途之物品。申請專利之新型僅限於有形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非僅屬抽象的技術思想或觀念,因此舉凡物之製造方法、處理方法、使用方法等,及無一定空間形狀、構造的化學物質、組成物,均不符合新型的定義。
何謂設計?
設計是指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其中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為一種透過顯示裝置顯現而暫時存在之平面圖形,該圖形本身應屬花紋或花紋與色彩之結合的性質,亦得申請取得設計專利。申請設計專利所呈現的「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的創作,必須符合「應用於物品」且係「透過視覺訴求」之具體設計,才符合設計的定義。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有何不同?
何人可以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權人,除專利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原則上是指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或其受讓人或繼承人。專利申請案如由不具申請權之人提出,可構成撤銷專利權之事由。
何謂優惠期?
何謂國內優先權?
何謂國際優先權?
申請人在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稱 WTO)會員或與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外國第 1 次申請專利,以該外國申請之專利申請案為基礎,於 12 個月(設計為 6 個月)期間內在我國就相同技術申請專利者,申請人得主張該外國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日為優先權日,作為判斷該申請案是否符合新穎性、擬制喪失新穎性、進步性及先申請原則等專利要件之基準日,此即國際優先權。
申請外國專利,必須注意那些事項?
赴目標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需避免因自己申請前之公開,導致喪失新穎性。申請外國專利,通常需委任當地專利律師或專利代理人辦理。此外,如已在國內申請專利後,有向國外申請專利的必要時,應在國內申請後 12 個月(設計為 6 個月)內,儘快向國外提出申請並主張臺灣基礎案的優先權。
已向外國申請專利,還需要再向智慧局申請嗎?
專利採屬地主義,申請人雖已向外國申請專利,如想在我國受到專利保護,仍應該向我國申請專利。惟外國申請案已公開或已核准公告後才向我國申請者,將喪失新穎性。如申請人第 1 次申請專利的國家是 WTO 會員,或與我國有互相承認優先權,可在國外第 1 次申請後 12 個月(設計為 6 個月)內,儘快向我國提出申請並主張國際優先權。
有些廣告或型錄會標註「世界專利」、「國際專利」,何謂「世界專利」、「國 際專利」?
產品要出口到國外,需要在當地申請專利嗎?
專利保護是屬地原則,產品要在當地獲得保護必須取得該國專利權。
引進國外的產品在國內做功能性或結構改良,可以申請專利嗎?
專利法所保護之專利,包括利用自然法則對現有物品或方法之改進。國外已有之產品,經國內做功能性或結構改良申請專利者,經審查如果符合專利法相關規定,可以獲准專利。
引進國外已取得專利的技術,可以申請專利嗎?
在外國已公開的專利和技術,除了依法主張優先權外,在我國申請專利會因為已經喪失新穎性而不會被核准。
傳統技藝,可以申請專利嗎?
傳統技藝為已公開且公眾得知之技藝,無法授予專利。
單純的發現,可以申請專利嗎?
不可以。自然界中固有存在的物、現象及法則等之科學發現,例如單純發現野生植物或天然礦物等,發現該物的行為並非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之創作。
概念是否為專利保護的標的?
專利不保護概念,創作內容必須明確且充分揭露,可供該技術或技藝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並可據以實現者,才可獲得專利保護。
哪些是法定不予設計專利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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