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無印良品輸給中國山寨!遭判侵權還要賠275萬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中國「无印良品Natural Mill」,在2015年控日本日用品品牌「無印良品」(MUJI)侵犯商標權並獲勝訴,而日本無印良品在去年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則就此案做出終審判決,判日本無印良品母公司良品計劃和上海無印良品,應立即停止侵犯「无印良品Natural Mill」母公司北京棉田商標權的行為,並判應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約62.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5萬元)。
《澎湃新聞》今(11)報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就無印良品商標糾紛案做出終審判決,判日本良品計畫和上海無印良品,侵犯北京棉田公司和該公司投資的北京无印良品商標權。日本良品計畫和上海無印良品,應在天貓的「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以及在中國的實體門市發布聲明,消除侵權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人民幣,和合理開支約12.6萬人民幣。上海無印良品,為日本良品計畫在中國全資投資成立的公司。
北京高院表示,已註冊的商標據有地域性,而被控侵權的產品在進入中國市場並流通後,便侵犯了商標權,因此日本良品計畫做為被控侵權產品的製造商,應負起相關責任。
日本良品計畫已發布聲明,稱因「无印良品」商標,已被其他公司搶先註冊用於、毛巾、浴巾、床單等產品,因此日本良品計畫和上海無印良品,在中國境內不能在上述產品使用「无印良品」商標,但公司在2014和2015年,錯誤使用該商標。良品計畫表示,該公司已對涉及侵權商品的商標標注進行整改。
報導指出,中國海南南華實業貿易公司,在2001年就註冊了「无印良品」商標,並在2004年將該商標轉讓給北京棉田公司,而該商標可用於包括棉織品、毛巾、浴巾、床單等產品。然而,日本無印良品同樣使用「无印良品」商標,並販售同類商品,因而涉及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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