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搶注冠狀病毒臨床實驗專利 可能導致專利糾紛
圖一、中國搶注冠狀病毒臨床實驗專利 可能導致專利糾紛
細胞試驗而來的專利,可以申請專利嗎?專利價值高嗎?專利效力強嗎?原藥廠會讓這種利益衝突的情事發生嗎?此刻全球防疫之際,中國輸出病毒還不忘要搶注專利呢!是基於全人類利益還是國家利益?既然公開於學術期刊發表了,還要申請專利嗎?若站在國家戰略來看,或許先申請,之後可用來與他人進行交互授權之籌碼。畢竟,專家們認為冠狀病毒傳染將成為未來一種新流感。因此,未雨綢繆的考量下,國家級防疫單位必須思考智財布局戰略,以降低國人醫療防疫成本。
2020年2 月4 日,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發佈新聞稱,與軍事科學院的研究人員共同發現美國公司GiLEAD瑞德西韋(Remdesivir )藥物在細胞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 的感染,並於1 月21 日申請了中國發明專利(抗2019 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並將通過PCT(專利合作協定)途徑進入全球主要國家。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首例新冠狀病毒肺炎確診是當地時間1 月20 日,而中國研究人員1 月21 日就以光速般申請了專利,不用事先投入準備細胞與病毒的研究時間。因此,此新聞一揭露立刻引起一陣議論,不亞於新冠狀病毒疫情的討論。
該研究以編輯通信(Letter to the Editor)的形式先發表在細胞研究(Cell Research)期刊上。作者稱,這說明藥物在細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 的感染,其在人體上的作用還有待臨床驗證。根據該研究評估了多種藥物的細胞水平抗病毒效果。他們用不同濃度的2019-nCoV 感染測試細胞並用藥。研究顯示,瑞德西韋不能阻止病毒進入細胞,而是在病毒進入細胞後發揮抑制病毒作用,這也符合其核酸類似物抗病毒的機制。
其實,美國Gilead公司Remdesivir 藥已於2016年針對整個冠狀病毒家族申請了一項全球專利,包括在中國的專利,因為該藥可用於治療所有冠狀病毒相關疾病。
當武漢肺炎病毒疫情緊急之際,GiLEAD準備援手中國防疫,而中國研究人員竟搶注專利。中國機構在該細胞試驗結果的專利,到底有多大實用價值及專利效力?由於,該藥物目前還沒有臨床試驗結果,而僅僅依靠細胞試驗的結果,這種條件下所申請的專利有多大效力?
如果GiLEAD想做這方面的臨床研究,可以引用病毒所和軍事科學院的細胞試驗研究。也就是說,後者並不擁有該藥在臨床上的專利權。
事實上,就該藥物專利權而言,除了GiLEAD公司,其他機構或個人無權用此藥做臨床試驗,何況此藥尚未上市。若其他機構想與GiLEAD合作進行臨床試驗的話,一般來說,合作的研究機構是無法佔有該臨床實驗專利的。
至於臨床實驗專利權歸屬議題,完全須視雙方簽屬的授權使用協議,協議中對雙方申請專利的權利會有明確規定。例如,A公司一般會要求研究機構說明索取化合物的用途、對象、特定的量多寡、用藥時間等等。倘若,研究機構的研究對該公司利益沒有潛在衝突或威脅,通常會批准。至於,臨床前研究,有些製藥公司可能允許其他機構申請自己的專利,但對於臨床研究,幾乎沒有哪家製藥公司允許其他機構申請其專利。
至於,僅僅有細胞試驗結果而宣稱有某種治療作用的專利,如果不提供臨床試驗結果,那麼其專利效力是非常弱的,就得不到很好的保護。但,武漢肺炎併發案例最多就在中國,而且GiLEAD打算捐贈給中國醫療試驗,救治當地發病患者,那麼中國醫院就可取得臨床試驗結果。
疫情肆虐之際,武漢病毒研究所為什麼對Remdesivir藥物有效性仍在驗證中的藥品開始「搶注」細胞試驗專利?有些人認為,該專利申請應該不會核准。此舉或許又挑起外界對中國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尊重問題的長期擔憂。
武漢病毒研究所簡介
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成立於1956年,是專業從事病毒學基礎研究及相關技術創新的綜合性研究機構。擁有中國首個投入正式運行的生物安全P4實驗室、衛健委指定的「國家級保藏中心「微生物菌毒種保藏中心、國家非洲豬瘟區域實驗室、病毒學國家重點實驗室(與武漢大學共建)等研究技術平台。
參考資料:
武漢病毒所“搶注”專利:疫情下的“非常規操作”?MIT科技評論,2020/2/5。
武漢肺炎:捲入疫情和假新聞風暴眼中的「武漢病毒研究所」。BBC,2020/2/5。
《我國學者在抗2019 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稱,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2020/2/4。
轉載自: 科技產業資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