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駁回「民主」商標 網:我們懷念申請人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駁回「民主」商標申請。
(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中國真的沒有「民主」?近期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駁回「民主」商標申請,強調「民主」是指一種國家制度,使用商品上「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違反中國「商標法」第10條第1款第8項規定,亦即商標「不得有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網也諷「中國沒有民主」、「我們懷念申請人」。而台灣則有數件民主商標申請,用於餐廳、食品、小吃店、旅館等,並無禁忌。
中國有麵粉廠申請以已經使用一段時間的「民主」品牌作為商標,但10月底遭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駁回。專業粉專「智財散步」PO出此複審結果,強調「在中國你還想要民主?」
該判決表示,「民主」是指一種國家制度,使用在該申請商品上「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違反中國「商標法」第10條第1款第8項規定;該規定指的則是商標「不得有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網友也留言指出「我們懷念申請人」、「民主在中國有毒」。
而「民主」是否可用在麵粉等民生產品上,在台灣則有截然不同結果。查詢商標系統結果,「民主」在台灣有數件商標申請,多數與飲食有關,包括用於餐廳、雞肉飯店、小吃店、冰果店、日本料理店等等。
也有使用於肉乾、滷豬腳、肉類調理包,甚至包含汽車旅館等服務。顯示在台「民主」商標不但與民生相關,且相對百無禁忌,不用擔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轉載自:自由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