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註冊商標申請費用參考
緬甸註冊商標申請費用一類$30000元;跨第二類起每類$18000元;領證費用一類$8000元。僅供參考,依實際情況而定。
緬甸註冊商標申請制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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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註冊商標申請所需文件:
1.商標圖樣:一般商標可以是文字或圖形,請提供您的商標名稱/若有設計圖請另提供圖檔。
2.指定商品/服務:請具體說明您的商標使用在哪些商品或服務。
3.申請人基本資料:申請人的詳細資料(中英文),包括國籍、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
4.委任文件:
4.1.申請人簽名 ,公簽證 。
4.2.送第三國簽證用委任狀,簽名 (泰國或香港)。
4.3.使用宣誓書,簽名公證 。
4.4.商標聲明書(由申請人和兩名見證人簽署)。 -
商品限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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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跨類: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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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優先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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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時間:約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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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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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期限:註冊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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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展期限:
- 1.三年期滿後,再次於刊物/報紙上公告,得以繼續使用該商標。
2.或三年期滿重新申請登記。 -
使用宣誓: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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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定:1.不可連續三年未使用。2.不可變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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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馬德里會員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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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審查核准後,在緬甸官方認可的刊物/報紙發布商標警告通知(依大小決定該商標的公告收費)
- 1.申請費不含登報廣告費。
2.因台灣無緬甸大使館, 送第三個委任狀簽證時間約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