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註冊商標申請費用參考及申請制度介紹
貼心方案設計,讓您的商標申請更簡單
我們精心設計了三種靈活的商標申請方案,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每個方案都具有透明的費用結構與專業支持,幫助您安心保護品牌資產。
基本方案: (申請階段 NT$5,000 全包)
- 服務費:NT$2,600(含商標檢索)
- 申請規費:NT$2,400
- 不含審查意見書回應(NT$5,000~10,000 視案件而定)
加值方案: (申請階段 NT$7,000 全包)
- 服務費:NT$4,600(含商標檢索)
- 申請規費:NT$2,400
- 含免費審查意見書回應
保證方案: (申請階段 NT$10,000 全包)
- 服務費:NT$7,600(含申請及審查服務)
- 申請規費:NT$2,400
- 若未核准,全額退還服務費(不含規費)
核准後的費用說明
商標核准後,需支付政府規費 NT$2,500 + 服務費 NT$2,500,專用權有效期為10年,屆時可申請延展。
優惠方案
一次申請多件商標、申請多類別商標,或與我們建立長期合作的客戶,均可享有優惠價格。歡迎與我們聯繫詳談,為您提供專屬報價。
審查時間
商標申請通常需6個月左右審查,具體視個案而定。本所全程跟進,確保流程順暢。
更多資訊
- 了解更多費用與流程,請參閱:商標申請費用多少才合理?
- 想了解什麼是審查意見,請點擊: 商標審查意見的常見原因及專業事務所的優勢
- 了解其他各國商標申請費用,請點擊:各國商標申請費用指南
台灣商標規費(官費)清單
申請費 | 商標或團體商標 | 指定使用在第1類至第34類商品 |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在20個以下 | 每類新臺幣3,000元 |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超過20個 | 超過20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200元 | |||
指定使用在第35類至第45類服務 | — | 每類新臺幣3,000元 | ||
指定使用在第35類之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超過5個 | 超過5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500元 | |||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每件新臺幣5,000元 | |||
電子申請 | — | 每件減收新臺幣300元 | ||
全部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與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相同 | 每類再減收新臺幣300元 | |||
註冊費 | 商標或團體商標 | — | 每類新臺幣2,500元 | |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 | 每件新臺幣2,500元 | ||
延展註冊申請費 | 商標或團體商標 | 每類新臺幣4,000元 | ||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每件新臺幣4,000元 | |||
分割申請費 | 註冊申請案 |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 ||
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 | — |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 ||
於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確定前申請分割 | 加收新臺幣2,000元 | |||
其他申請費 | 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 | —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
一變更申請案中同時申請變更多件相同事項 | 依變更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500元 | |||
減縮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
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 —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
一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授權或再授權多件相同事項 | 依授權或再授權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元 | |||
廢止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 每件新臺幣1,000元 | |||
移轉登記 | —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
一移轉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移轉多件相同事項 | 依移轉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元 | |||
質權設定登記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
質權消滅登記 | 每件新臺幣1,000元 | |||
異議 | 每類新臺幣4,000元 | |||
評定 | 每類新臺幣7,000元 | |||
廢止 | 每類新臺幣7,000元 | |||
參加異議、評定或廢止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
各種證明書件 | 每份新臺幣500元 | |||
查閱案卷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
補發或換發註冊證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台灣商標註冊申請制度介紹
- 台灣註冊商標申請所需文件:
1.商標圖樣:一般商標可以是文字或圖形,請提供您的商標名稱/若有設計圖請另提供圖檔。
2.指定商品/服務:請具體說明您的商標使用在哪些商品或服務。
3.申請人基本資料:申請人的詳細資料(中英文),包括國籍、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
4.委任文件:申請人簽章。 - 商品限制:商品20項、超過費用另計;35類零售5項,超過費用另計。
- 可否跨類:可以。
- 國際優先權:可以。
- 審查時間:約5個月。
- 公告時間:繳註冊費後即排公告發證。
- 專用期限:註冊日起10年。
- 延展期限:10年到期前6個月起可辦理延展,一次10年。
- 使用宣誓:無。